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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12學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6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0322號來文辦理。

二、相關簡章及報名所需文件請參考附件。

三、申請表及應繳文件請於112年2月20日下午3時前送交本中心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

四、如申請案如超過本校可推薦人數, 將進行書面審查,擇優5位提報教育部,必要時得請申請者前來面試或提供說明。

歡迎本校符合資格之師生參加甄選,如有任何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校國際事務暨華語文中心許碧芬小姐,校內分機1216 / e-mail:ArielleHsu@nts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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