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3月28日僑教學字第1130075096A號函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數名,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資訊(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將初審資料備齊後,逕電郵、電洽或郵寄至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