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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3年1月29日捷克字第11342200370號函辦理。
二、每校至多推薦5名;推薦名單及甄選應繳文件請於113年3月2日前以電子公文函送教育部。敬請有意參加甄選之學生於2月21日(三)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辦理推薦事宜。

本案聯絡人:研究發展處  國際事務暨華語文中心 林燦煌 校內分機#1232,電子郵件:hayasi@nt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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