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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 / 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公告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15日臺教文(三)字第1132500012號函辦理。 二、獎學金提供單位為捷克教育部,詳情請參閱附件。 三、申請表及應繳文件請於113年2月20日下午4時前送交本中心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 四、如申請案如超過本校可推薦數量,將進行書面審查,擇優5位提報教育部,必要時得請申請者前來面試或提供說明。 歡迎本校符合資格之師生參加甄選,如有任何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校國際事務暨華語文中心許碧芬小姐,校內分機1216  / e-mail:ArielleHsu@nt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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