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友善臺灣─國際學生接待家庭專案計畫」101年度接待心得徵文活動
教育部「友善臺灣─國際學生接待家庭專案計畫」
101年度接待心得徵文活動簡章
壹、活動宗旨:為建立接待家庭經驗分享園地,本次徵文活動希望邀請參與接待國際學生之家庭與被接待之國際學生,將接待過程中之互動、趣事及心情故事,透過文字及圖片與他人分享。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
參、主辦單位:「友善臺灣─國際學生接待家庭專案計畫」全國計畫辦公室(南臺科技大學)
肆、截稿日期:第一梯次6月15日(五) 第二梯次10月19日(五)
伍、投稿內容:
一、請自行訂定作品標題(作品名稱)
二、凡曾經參加接待家庭活動之國際學生或是提供接待之臺灣家庭,歡迎踴躍投稿寫下您的真實經歷或感動的經驗歷程。
三、寫作方式不限,字數300以上字為原則,投稿作品須附上5張相片以上(相片需為JPG檔)等相關文件,每人不限投稿篇數。
陸、投稿方式:
二、請將報名表及稿件等相關資料傳真至06-3010040或逕寄至71005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一號或將電子檔傳送至活動信箱hostfamily@mail.stut.edu.tw。
三、每一份報名表限投稿一篇作品。
柒、評選方式:
一、 評分標準:主題表現(40%)、創意(30%)、照片(30%)。
二、 擇優入取,入選者將給予新臺幣1000元獎金。
三、 入選作品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告於網頁並用電子郵件通知入選者,未獲入選者將不另行通知。
捌、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保有刪修權,若不願意被刪改,請務必註明。
二、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資格並收回稿酬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填寫之資料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不實、不正確之情事。
2.參選作品同時參加其他活動,或已公開發表。
3.參賽作品涉及抄襲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
三、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四、入選作品之作者須授權教育部及本計畫辦公室使用、轉授權非營利單位使用該著作之權利。
五、報名者於參加本單位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對本活動之決議不得有異議。參選作品請自行保留底稿,未獲選者恕不退件。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得隨時修訂並於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公布,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