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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修正公告

旨揭要點第5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以台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A號令修正發布。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若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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