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徵期自114年1月16日起至7月15日止,徵聘2名華語教學助理。
三、相關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081),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