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公告
一、 依教育部111年2月15日捷克字第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745號函辦理。
二、 歡迎本校符合資格之師生參加甄選;申請表及應繳文件請於111年3月7日下午2時前送交本中心辦理。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
A096A0000Q0000000_A09000000E_1112500745_senddoc2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