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實施計畫」公告

有關「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實施計畫」,請依說明事項規定之時限,將相關表件及計畫函送審查。 
說明:  
 一、 依據蔡總統於105年8月16日召開對外經貿戰略會談通過之「新南向政策」政策綱領,教育部擬定「新南向政策-人才培育」推動計畫,以擴展並深化東協、南亞等重點國家之國際合作交流管道。在學校體育方面,為加強基層參賽培訓,並強化國際學校體育參訪研習,拓展體育運動雙向交流,本署訂定旨揭計畫,以利執行。 
 二、 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內容項目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一) 補助對象: 
   1、 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 
   2、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各級學校。 
   3、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及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二) 申請內容項目如下; 
   1、 學校運動團隊交流。 
   2、 各級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游泳及水域運動安全交流計畫。 
 三、 申請作業: 
  (一) 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2個月將計畫報核。 
  (二) 申請期限:每2個月就各單位活動申請之書面資料進行經費審查會議,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三) 申請程序: 
   1、 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逕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提出申請。 
   2、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學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並排列優先順序後逕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提出申請。 
   3、 高中體總及大專體總,逕向體育署提出申請。 
   4、 直轄市、縣(市)政府舉辦跨區域體育活動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提出申請。 
 四、 經費補助比率,依教育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之規定辦理。直轄市政府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核定計畫經費百分之九十,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籌。 
 五、 檢附計畫申請範本及實施計畫如附件。相關資訊請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聯絡人:戴霈妮小姐04-7232105轉1967(E-mail:sasportnsp@gmail.com。)